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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9年第三季度 全省政务新媒体抽查检查情况的通报

 2020/04/24/ 11:43 来源:省政府办公厅

  各市、自治州人民政府,兰州新区管委会,省政府相关部门:

  按照国办信息公开办关于做好2019年第三季度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抽查检查工作的要求,省政府办公厅近期组织开展了2019年第三季度全省政务新媒体抽查检查工作。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:

  一、总体情况

  截至2019年7月底,全省开设政务新媒体账号5456个。其中,省级政府、省政府相关部门开设149个,市级政府、市直部门开设975个,县级政府、县直部门及以下单位开设4332个。

  9月中旬,省政府办公厅组织抽查检查全省政务新媒体408个,抽查比例为7.5%,抽查范围包括省、市、县三级政府和省政府相关部门及市直、县直部门政务新媒体(含APP)。发现存在问题的政务新媒体123个,总体合格率69.9%。   

  二、抽查发现的主要问题

    (一)常态化监管机制不完善不健全。部分省直部门和市州尚未建立政务新媒体常态化监管机制,存在日常监管不到位、工作交接不顺畅、工作任务不清楚、完成时限不明确的情况。目前,部分省直部门仍未报送二季度政务新媒体整改落实情况、常态化监管机制建立情况、清理注销整合后政务新媒体统计情况。部分市州、省直部门对政务新媒体注销情况掌握不清楚、报告不及时。如,敦煌市人社局开设的“敦煌人社”抖音账号注销后,酒泉市未及时报告注销情况。

  (二)信息内容更新不及时、保障不到位。抽查发现,部分政务新媒体内容更新不及时的问题仍然突出,在抽查的408个政务新媒体中有86个两周以上未更新内容,其中,省卫生健康委开设的“陇原健康”新浪微博、兰州新区管委会开设的“西岔动态”今日头条超过1年未更新;省民政厅开设的“甘肃省民政厅”新浪微博、静宁县网信办开设的“静宁发布”一点资讯号在二季度抽查发现未更新的问题后,没有进行有效整改,至今未更新任何信息;静宁县网信办开设的“静宁发布”抖音号设置成私密账号,无法查看发布内容。

  (三)互动功能不完善。此次抽查中发现,有部分政务新媒体仍未开设互动回应功能。如,省民委开设的“甘肃民委”微信公众号、省交通运输厅开设的“甘肃交通运输”微信公众号、酒泉市就业服务局开设的“酒泉就业”微信公众号、安宁区政府开设的“兰州安宁”微信公众号等政务新媒体均未开设有效互动功能。

  (四)移动客户端存在无法下载的情况。抽查中发现,省司法厅开设的“12348甘肃法网”移动客户端因二维码过期,无法下载;西固区政府开设的“金城西固”移动客户端下载后无法使用;酒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设的“手机公积金”移动客户端、靖远县开设的“靖远资讯”移动客户端查询不到。

  三、下一步工作要求

    (一)持续完善政务新媒体常态化监管机制。各地各部门要坚持问题导向,按照国务院办公厅《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》和《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》及省政府办公厅做好政务新媒体常态化监管的相关要求,坚持对标找差距,继续按季度做好政务新媒体抽查检查工作。同时,按照“谁主办谁负责”的原则,尽快建立起政务新媒体分级备案制度、内容发布审核制度、日常监管制度。

  (二)不断加强政务新媒体监管工作力量。各地各部门要明确专门机构、专人负责政务新媒体的使用、发布、回应及管理,做到动态维护,按时限要求及时更新,避免“僵尸应用”。同时,因岗位变化等原因进行工作调整的,务必做好相关工作交接,确保政务新媒体监管工作持续推进。

  (三)严格做好政务新媒体信息内容和运维安全保障。各地各部门政务新媒体主办单位要落实信息内容、运维安全管理和日常监管责任。要建立健全政务新媒体互动功能,开设互动栏目链接本地、本部门政府网站互动交流等栏目。要严格执行信息内容先审后发和读网检查制度,确保发布的文字、图片、数据、视频等资料准确。

  (四)继续做好政务新媒体清理整合。各地各部门要按照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》中“一个单位原则上在同一平台只开设一个政务新媒体账号”的要求,进一步排查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运行情况,整合同类型政务新媒体,避免多头设置、重复设置;对利用率低的政务新媒体要清理整合,对已经不再使用的政务新媒体要及时关停注销。

  (五)加大督促复核力度。各地各部门要及时掌握本地区本部门开设的政务新媒体数量、使用现状、发布信息等情况,定期汇总报送省政府信息公开办。对本次通报的政务新媒体,要督促主办单位及时进行整改,并做好工作指导和检查工作,于10月底前将整改情况报送省政府办公厅。

  

  附件:甘肃省2019年第三季度政务新媒体抽查结果

  

 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  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19年9月25日

  (此件有删减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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